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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点评AVIC与精英未来幼儿园房屋出租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2-03-26 16:57:44    来源:民族品牌网     浏览次数:595    评论:0
导读

  专家点评AVIC与精英未来幼儿园房屋出租  指南:  日前,由著名学者、律师、媒体人参加的精英未来幼儿园出租论证会在北京举行。  全文约2460字,预计阅读4分钟。  文本:  日前,由著名学者、律师、媒体人参加的精英未来幼儿园出租论证会在北京举行。 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底线权利,普惠性幼儿园是公益事业。

  专家点评AVIC与精英未来幼儿园房屋出租

  指南:


  日前,由著名学者、律师、媒体人参加的精英未来幼儿园出租论证会在北京举行。


  全文约2460字,预计阅读4分钟。


  文本:

  日前,由著名学者、律师、媒体人参加的精英未来幼儿园出租论证会在北京举行。


 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底线权利,普惠性幼儿园是公益事业。作为央企,AVIC集团应该履行社会责任,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权利。


  然而,AVIC以看似合法的招投标方式,将原本不适用《招投标法》的房屋出租给其可能不具备办学资格的附属机构,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:孩子的学前教育权益如何保障?


  如何解决家长的困惑和不满,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?

  如何保障民办教育的生存空间,保护民营企业的权利?


  出席示范会议的有:


 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、中国法学会法律文献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张寒;


  翟野虎,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学教授;


 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副教授郑春贤;


  张兴水,律师,北京丁敬律师事务所主任,中国政法大学兼职研究员,曾被《亚洲周刊》评选为中国大陆风云律师;


  庞宏斌,北京市高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法学博士;


  姚,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;


  杜,律师,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经济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,中国政法大学兼职研究员;


  金,【0x9A8B】频道主编兼制片人。


  据幼儿园代表张志彤说:


  北京东城精英未来幼儿园位于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西里4号1号院A区。是一所在东城区教委注册并合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,办学许可证号为:110161000010,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5211017461000834。


  幼儿园自2013年12月租下航空工业服务中心所属北京青年湖西里4号院1号物业以来,精心办园,不断投入人力物力,大幅提升办园质量,不断扩大办学规模。幼儿园的儿童人数从70人迅速增加到320人,400多名儿童被成功送入小学。


  2015年12月再次续签合同,租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。


  2018年10月23日,精英未来幼儿园接到航空产业服务中心通知,表示精英未来幼儿园的租赁方案不符合租赁要求(主要是价格和装修方案),拒绝与精英未来幼儿园协商2018年租赁到期后的续租事宜。2018年11月1日,精英未来幼儿园向航空工业服务中心发送【0x9A8B】,希望对方理解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为了幼儿园教学。考虑到幼儿园学生的学制为三年,续租将对幼儿园320名孩子的学业产生重大影响,请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慎重考虑续租事宜。


  2018年11月6日,精英未来幼儿园收到航空工业服务中心回复【0x9A8B】。【0x9A8B】明确告知精英未来幼儿园2018年12月31日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,并要求精英未来幼儿园在期满后腾退并返还租赁房屋。


  2018年11月7日,精英未来幼儿园就房屋续租事宜向北京仲裁委提交仲裁,并于2018年11月22日收到北京仲裁委【0x9A8B】。


  航管局服务中心通过招标选定的新承租人为学(京)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

  据了解,乐美学在北京有两家高端幼儿园,每家每月收费一万多元,但并未取得北京市合法的民办幼儿园资质。公开信息显示,乐美学(北京)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南通和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,该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质押给AVIC信托有限公司(AVIC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)。显然,音乐美学与航空工业服务中心之间存在利益关系。


  著名法学家翟野虎教授指出,受教育权、医疗权和司法权是三大底线权利,受教育权公平与否直接关系到每个普通人是否有上升通道。本案涉及到《企业与法律》的应用。这种出租方式是否符合招投标的法律要求?投标是无效投标吗?它的程序有问题吗?对于可能对投标感兴趣的人来说,投标的合法性是要审查的。


  著名学者杜教授指出:本案适用法律错误,适用《告知函》错误。招标方式只适用于采购,怎么可以用于出租?这是违法的。这个标志应该被废除。如果没有废止,可以向相关单位举报。未来精英幼儿园的租赁优先权是否存在?理论上是存在的,主要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,维护公序良俗。《通知书》还鼓励社会救助和社会教育。


  著名学者金指出,承租人是弱者,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。在租赁合同的设计中,双方的地位是不对等的。通过这种设计,AVIC故意否认幼儿园的优先权利。AVIC使用《通知书》是非法且不合理的。老子安排儿子参与竞标是违法的。著名律师庞宏斌博士认为,优先权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,目的是保护弱者。他建议出租方、幼儿园和中标方坐在一起,商量转租或者联合办学,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,解决中标方没有办学资质,几百个孩子无处上幼儿园的问题。


  著名法律学者张教授对的租赁程序提出质疑,并采用了招标方式。程序上有什么问题吗?有什么猫腻吗?为什么好的幼儿园租金好,现在突然要换另一个,找另一个婆家?也许内部有什么好处,有什么好处。


  著名学者郑春贤教授认为,优先租赁权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,在同等条件下与对方支付同等价款时,可以优先取得。《仲裁受理通知书》不适用于出租行为;学前教育涉及几百个家庭,几百个孩子,社会稳定。归根结底,公共利益是一个公平和稳定的问题。稳定和公平是所有法律的终极目标之一。为了维护公平和稳定,精英未来幼儿园真的应该继续出租。


  著名学者张兴水认为,这个案件关系到民营企业和民办教育的生死存亡。目前国家保护民营企业、支持民办教育的态度和政策非常明确。虽然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权力寻租和利益代言人的问题,但还是争取双赢多赢比较好。


  知名学者姚姚姚也认为此案可能存在猫腻,而且涉及到很多家庭。在北京的核心区,有300多户人家,关系到社会稳定,应该有更多的媒体声音。


  出席研讨会的还有新华社首席记者、人民日报首席记者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、法制日报记者、光明日报首席记者、《企业观察》总编辑、《消费时报》首席记者、中华工商时报记者。


  大家都认同受教育权是优先权利,幼儿园是公益性质的事业,他们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。AVIC用《招投标法》来解决寻租是不正确的,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合法性问题,甚至可能存在权利寻租问题。


  此外,我们还提出了一些建议:幼儿园应多与AVIC沟通,从社会效益角度劝说AVIC,让央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,尽力维护孩子在幼儿园继续教育的权益。(完)


 
(文/小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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