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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诚信企业”“诚信团体”典型选树活动的公告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2-04-18 10:08:54    来源:民族品牌网     浏览次数:1217    评论:0
导读

  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,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诚信企业”“诚信群体”典型树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 一.活动时间  2022年4月18日-5月31日。  二、选树条件  (1)诚信企业  1.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证照齐全,依法开

  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,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“诚信企业”“诚信群体”典型树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  一.活动时间


  2022年4月18日-5月31日。


  二、选树条件


  (1)诚信企业


  1.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证照齐全,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,社会评价好,群众认可度高,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

  2.注重诚信建设。企业(含负责人、法定代表人)信誉较高,无主动违约或违约行为,无商业欺诈行为,无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,无损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,无重大投诉事件,无生产安全事故,认真执行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相关决定。


  3.信用状况良好,企业在相关政府信用网站上无不良信用记录,包括但不限于“信用中国、信用中国(内蒙古)、信用中国(内蒙古乌海)”;近3年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中无逾期还款记录;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。


  4.履行诚信义务,建立守信用制度并表现良好,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有诚实守信的典型和突出事迹。


  5.被自治区发改委认定为“诚信示范企业”、“诚信达标企业”;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予“重合同守信用”称号;被人社部门授予“和谐劳动关系”称号;被税务机关评定为A级纳税人;被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规定列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的企业,在评选树诚信企业时应当优先考虑。


  (2)诚信团体


  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证照齐全,依法开展相关活动。


  2.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身作则遵守公民道德,诚信意识强,在日常工作、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坚守合同,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信誉。


  3.积极开展诚信相关活动,指导、监督和协助会员开展诚信宣传工作。


  4.法人、会长、秘书长等机构主要决策人和管理人员忠于职守,遵纪守法,信守合同或承诺,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评价,无失信和违法违纪记录。


  5.典型、突出的诚实守信事迹获得中央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或中央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优先评选树为诚信群体。


  第三,参选方式


  1.各部门推荐企业和组织参与评选,并将收集到的企业申报材料上报至市信用办邮箱(whsxyk@126.com)。2.企业自主申报。通过信用中国(内蒙古乌海)网站(网址:http://fgw.wuhai.gov.cn/xywh/)下载申请表及备考材料清单。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件(whsxyk@126.com)提交至市信用办。


  四。时间表


  1.选树进行公示和报名(4月18日-5月6日)。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。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赛。


  2.审核确定选树对象(5月6日-5月23日)。审核已登记的“诚信企业”和“诚信团体”的基本情况,确定树选对象名单。


  3.树选结果公示(5月23日-5月31日)。在乌海文明网、“信用中国(内蒙古乌海)”网站、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媒体公布了2022年度“诚信企业”、“诚信群体”树选结果。


  4.开展典型宣传(5月31日-长期)。及时向“诚信企业”和“诚信团体”颁发奖牌和证书,组织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。


  电话:3959057。


  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

  乌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

  2022年4月14日


  —回顾过去—

  原标题:《关于开展“诚信企业”“诚信团体”典型选树活动的公告》


 
(文/小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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